广州白云山医药团体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诉讼成果的布告
(2)福建加多宝:被告
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 号第5层
法定代表人:张树容
● 是否对本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41800元,由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本公司所处确当事人位置:
(1)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告
● 结果及涉案金额: 驳回被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体诉讼要求,案件受理费国民币541800元,由原告广药集团累赘。
如不服本判决,能够在判决书投递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依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李楚源
预计本次判决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预计本次裁决对本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不会发生影响,www.888311.com。
特此公告。
二、判决结果
三、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依据判决书,本案的判决结果如下:
责任编纂:霍宇昂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部董事保障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录、误导性陈说或者重大漏掉,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正确性跟完全性承当个别及连带义务。
2017年9月16日,广药集团向福建高院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将上述诉讼请求第2项变革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自2012年6月起至本案一审判决作出前,被告因侵占原告“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造成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
被告: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
(1)判令被告立刻停滞使用与原告(即广药集团)“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装装潢;马上结束出产、销售带有与原告“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包装装潢的凉茶产品;立刻烧毁全部库存的被诉侵权产品以及带有与原告“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包装装潢的容器;即时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载有被诉侵权产品的广告(包含但不限于电视广告、视频广告和平面媒体广告)以及各种先容、宣扬资料等。
本公司获悉,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于近日收到福建高院关于广药集团与福建加多宝“擅自使用着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15)闽民初字第84号](“判决书”)。现将相干情况公告如下:
兹提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载日期为2015年7月3日、编号为“2015-060”的公告,其中提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于2015年6月26日向福建省高等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高院”)对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加多宝”)提起诉讼并收到起诉福建加多宝“擅自应用著名商品特有包装装饰纠纷案”的案件受理告诉书的事宜。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一、案件的基础情形
诉讼恳求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自2012年6月起至本案一审讯决作出前,被告因侵略原告“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造成原告经济丧失人民币3亿元。
四、备查文件目录
(3)判令被告抵偿原告为禁止上述侵权行动所支付的公道维权用度人民币100万元。
原题目:王老吉诉加多宝侵权案败诉,亿元赔偿等全部诉求被驳回
住所地:福建省石狮市祥芝镇石狮大道
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驳回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4)判令被告在中心电视台、各省级电视台、省级以上报刊及其官网上持续6个月公然宣布申明,廓清事实,打消因其使用与原告“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雷同或相近似的包装装潢而给原告造成的重大不良影响。
起源: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主要内容提醒: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闽民初字第84号]